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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非公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内容与形式?
更新时间: 2007-12-23 11:07:17
 

        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工作无论在公开的内容上、公开的方法上、公开的要求上,还是监督机制的运行上,都应该有别于国有、集体企业。其公开的内容总体上应该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具体应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发展、改革的重大决策;二是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反复征求职工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四是工资协议和资金分配方案听取职工意见;五是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六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七是评先评优的情况;八是企业根据需要认为可以公开或必须公开的内容。

    在公开的方法和途径上,应以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为主,同时可以采用厂务公开栏、广播、黑板报、厂情发布会、座谈会、联席会、协商会、议事会等形式。

    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职代会、工会和股份制企业监事会的作用,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同时,实行厂务公开的推行情况向本级职代会和上级工会报告制度,接受群众测评,接受上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