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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总工会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更新时间: 2008-7-1
 

为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扎实推进“五五”普法教育工作,促进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624日上午,区总工会举办《劳动合同法》专题培训,邀请了省总工会干部学校的王旭丹老师做讲授。来自全区各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工会干部、企业经营者、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管理干部、基层工会主席近300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王旭丹老师结合当前劳动关系现状与工会工作实际,从《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及宗旨,对《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违约金、经济补偿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解析,同时充分运用典型事例,对具体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指导。参加培训的干部一致认为,王旭丹老师的讲授既有理论基础,又具实践操作性,在对《劳动合同法》进行多角度深度剖析的基础上,使大家对新《劳动合同法》有了一个清晰认识,打开了应对的思路,对规避矛盾、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有着积极指导作用。

        结束上午的培训后,王旭丹老师还前往六横,为当地150名参训人员讲授。

                                                        摄影:倪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