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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完善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合同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互助化职工医疗保障机制和规范化职工民主管理机制,一个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工作网络已经在浙江省宁波市形成。迄今为止,全市已有21109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12500多家企业建立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 据介绍,按照社会化维权的思路,宁波市总在市县两级工会先后建立了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并将服务中心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和基层工会,拓展到与工会维权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部门,初步形成以职工维权中心为载体,以普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为服务对象,以协商调解、参与仲裁、提供法律援助、实施劳动法律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 着眼于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环节,宁波市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指导帮助职工特别是非公企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全面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平等协商制度,建立了职工收入分配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从而有效约束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后,住院职工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过重,特困职工80%以上都是因病致贫。宁波市总通过调研发现这一问题后,适时推出《宁波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将医疗互助保障项目逐步扩大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退休人员住院医疗等4个项目。到2006年7月底,全市参保职工已超过45万人,3万多名职工享受到了互助保障服务的实惠。 针对非公企业在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上相对薄弱的特点,市总努力推动这些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积极探索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大力推进在所有的公司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同时针对企事业单位改制中出现的问题苗头,要求企事业单位的改制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通过,从而切实维护了改制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宁波市总工会主席王必恒表示,宁波工会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维权机制,在指导思想、工作部署、人员安排、经费保障等方面向维权工作倾斜,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